一.什么是作品登记? 作品登记制度是指版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版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版权证明的制度。
二.作品登记对我(版权权利人)有什么好处? 1.能够帮助版权权利人确定和明确版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版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 2.在版权权利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3.有利于版权权利人进行版权贸易包括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无形变有形,价值成倍增长。 4.有利于商标图案版权保护作用。禁止他人未经同意使用你拥有版权的作品注册商标;在商标争议案件中作为证明对方损害你在先权利的有力证据。 5.作为打击盗版的有力武器。 6.有利于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三.我可以去哪里登记? 上海版权服务中心:经上海市版权局授权的办理作品登记工作的专业机构,提供权威的法律咨询、登记、查询及法律维权等全方位服务。 地址:上海市张江路69号613室,联系电话: 50278100,50278138; 浦西受理点: 绍兴路5号308室, 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14 。 区县版权服务工作站:经上海市版权局审核后授牌的区县版权服务机构。 1、长宁工作站 地址:长宁路1027号24楼,电话:62346771 2、虹口工作站 地址:广纪路800号,电话:55390975 3、浦东工作站 地址:张东路1387号,电话:50801818 4、徐汇工作站 地址:番禺路1028号,电话:54510687 5、杨浦工作站 地址:淞沪路605号A103室,电话:60409388 6、静安工作站 地址:昌平路710号303室,电话:62182048 7、闵行工作站 地址:东川路555号,电话:61212288 8、金山工作站 地址:金山工业区大道100号,电话:57276699 9、普陀工作站 地址:中江路879弄2号楼1楼,电话:52829808 10、闸北工作站 地址:秣陵路46号2012室,电话:63175060 11、SMG工作站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 ,电话:62565899
四,作品登记要收费吗? 为进一步维护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调动版权权利人登记的积极性,上海自2012年1月1日起,凡在上述指定的政府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五.哪些作品可以进行登记? 我国版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六.哪些作品不能进行登记? 不能登记的作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七.哪些人可以来进行登记? (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其他版权权利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版权的权利人。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八.如何进行登记? (1)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上海市版权局作品登记在线填报页面(网址:http://cbj.sh.gov.cn/shbq/index.jsp)选择“纸质申报”或者“无纸申报”,或直接进入上海市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网址:http://www.shbqdj.cn)进行网上申请,填写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创作内容、特点、构思和过程等的具体说明)、作品权利保证书等并打印。 (2)递交材料。申请人可选择无纸化(线上)申报,凡在上海市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进行登记,可直接在线上传相关材料,不用再递交书面材料。如果在上海市版权局网站上进行登记,或申请人自愿书面递交,则需持打印材料、作品样本、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工商企业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及其它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前往各登记受理点提交申请及材料(递交材料顺序如下: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样本一份、申请书、权利保证书、版权权利人资质证明、版权归属协议或合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证明材料等)。 (3)审核及发证。上海版权服务中心及区县登记受理点在收到材料后3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颁发作品登记证书,并在上海市版权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cbj.sh.gov.cn/shbq/index.jsp)和上海市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网址:http://www.shbqdj.cn)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50278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30
一般作品登记流程 纸质申报登记流程 一、在线填报 1.登陆上海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cbj.sh.gov.cn)点击进入上海版权,右边在线填报栏中点击进入 纸质申报。 2.填写基本信息后,分别填写作品登记表、作品自愿登记申请表、 作品说明书及权利保证书。 3.填写完毕之后,点击“确认提交”,提交之后不可再修改。请妥善保存跳出页面上的流水号和密码,以便补正和今后作品查询之用。
二、在线填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信息”中必须准确填写具体经办人的“姓名、手机、e-mail、传真”等信息,以便及时联系通知。 2、作品说明书均要填写的事项:创意、构思、内容简介、创作经过及用途。 3、不同形式的作品在填写作品说明书时,各有不同的侧重点,说明如下: 文字作品(如:诗歌、散文、小说、论文):内容简介(中心内容)、写作手法等。 美术作品(如: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画面简介(看图说话)独创性等。 摄影作品(如:照片):拍摄条件、拍摄技巧、具体选用的摄影器材型号等。 影视作品(如:动画、DV短片):时间长短(精确到分钟)、内容简介等。
三、现场提交材料 在线填报完毕,经登记机关初步审核通过后,作品登记申请人需要赴登记机关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作品自愿登记申请表 2) 作品说明书 3) 申请书 4) 权利保证书 以上材料属于必须提交的,须在线打印,打印后必须签字盖章方可提交。 5) 作品样本(纸质以A4纸标准提交,单面打印,若作品样本超过20页,需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介质以DVD、CD光盘为标准提交) 6) 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需要签字盖章) 7) 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可选) 8) 其他材料、如:版权归属协议等(可选) 受理机构:上海版权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可就近选择) 浦东:张江路69号613室(联系电话50278138或50278100) 浦西:绍兴路5号308室(联系电话64370176转8114)
四、材料补正 经登记机关初审不合格的,将发短信通知经办人补正,经办人自收到短信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补正。(关于补正的具体事宜可依据短信中的电话来询问)
五、颁发证书与登记公告 1、办理时限 经登记机关核查后符合登记要求的,自作品登记受理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作品登记证书,受理期限不包括补正期。 2、作品登记公告 经审核通过的登记作品,通过: http://bqj.sh.gov.cn/shbq/index.jsp,予以公告。
无纸申报登记流程说明 一、注册用户 1.登陆上海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cbj.sh.gov.cn)点击进入 上海版权,在页面右边的在线填报栏中点击“无纸申报”登录;或者直接登录上海市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应用平台进行无纸申报(http://www.shbqdj.cn)。 2.在作品登记保护应用平台主页选择用户类型后点击“立即注册”,填写基本信息,注意必须实名注册,完成后提交注册申请。 3.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版权局、版权服务中心及其它受理点现场确认后激活实名账户。
二、在线填报 1.申请人使用本人用户名登录。 2.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申请书、作品说明书及权利保证书等申请文件;上传作品样本、附属证明文件及其它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点击“确认提交”,提交之后不可再修改。
三、在线填报注意事项 1、 代理人进行填报时必须使用申请人用户名登录,并且上传代理人营业执照扫描件(PDF格式)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作品说明书均要填写的事项:创意、构思、内容简介、创作经过及用途。 3、申请书可参考系统内提供的范例填写。
四、材料补正 经登记机关初审不合格的,将发短信通知经办人补正,经办人自收到短信之日起10日内在网上补正。(关于补正的具体事宜可来电询问)
五、颁发证书与登记公告 1、办理时限 经登记机关核查后符合登记要求的,自作品登记受理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发放作品登记电子证书,受理期限不包括补正期。如需纸质证书,请致电上海版权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0278100。 2、作品登记公告 经审核通过的登记作品,通过:http://www.shbqdj.cn,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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