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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夏烨律师

(律师证号:13101200610592188)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沪上少数具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双证律师,专注知识产权领域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各类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案件,成功案例被各大法律门户网站所收录,多次受邀为沪上科技园区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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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 专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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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缴费指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admin 发表日期: 2016-05-21 20:07:13 阅读次数: 2334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夏烨律师 咨询电话:18001606539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费

900

500

500

文件印刷费

50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

从第301页起每页

50

100

50

100

50

100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

150

150

150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80

80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人民币:元)

发明

审查费

2500

 

  3.复审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复审费

1000

300

300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

 

200

50

 

200

50

 

200

50

中止程序请求费

600

600

600

无效宣告请求费

3000

1500

1500

强制许可请求费

300

200

 

强制许可使用费

300

300

 

 

  5.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恢复费

1000

1000

1000

 

  6.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人民币:元)

第一次延长期每月

再次延长期每月

延长期限请求费

300

2000

 

  7.办理退款的手续

 

  当事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退款请求。提出退款请求的,应提交意见陈述书,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8.专利费用的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可以减缓的费用包括五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其他费用不予减缓。

 

  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9.年费的缴纳

 

  (1)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2) 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10.滞纳金的缴纳

 

  (1)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

 

  (2)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5日至6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25元。缴费人在6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90元,所以缴费人还应补缴滞纳金65元。

 

  (3)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11.年费的减缓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例如,一件已获准减缓专利费用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指明的年度),则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可以减缓第三年度、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年费,第六年度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12.“专利年度概念

 

  (1) 授予专利权当年:是指专利申请在第N年度授权,第N年即为授权当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案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

 

  (2) 专利年度: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61日,则自该日起至199961日为该案的第一年度,自199962日至200061日为该案的第二年度……N年度。

 

  13.缴费注意事项

 

  1)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或者汇款用途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10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10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9910XXXX.2或者9910XXXX213位数申请号可以写成200510XXXXXX.1或者200510XXXXXX1。所缴的费用名称可以用简称(见专利费用标准)。

 

  (2)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和缴纳费用的名称(或简称)。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3)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如需发传真,应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单复印件及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分项金额、邮编、地址、收件人信息,发至收费处。(传真:01062084312)。此办法是对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补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1710182600166032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地址 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传 真:01062084312

  电子邮件信箱:shoufeichu@sipo.gov.cn

  (4)费用的查询:当事人汇款后未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需要查询的,可电话查询(010-62085566),查询时效为一年。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简称

发明

专利

减缓比例

85%

70%

80%

60%

申请费

900

135

270

 

 

文件印刷费

50

不予减缓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

从第301页起每页

说附

50

100

不予减缓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

权附

150

不予减缓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不予减缓

审查费

2500

375

750

 

 

维持费

300

 

 

60

120

复审费

1000

 

 

200

400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

 

200

50

不予减缓

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不予减缓

无效宣告请求费

3000

不予减缓

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求

300

不予减缓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强裁

300

不予减缓

延长费:

第一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300

2000

不予减缓

中止程序请求费

600

不予减缓

登记印刷费

250

不予减缓

印花费

5

不予减缓

年费

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简称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减缓比例

85%

70%

80%

60%

申请费

500

500

75

150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

权附

150

150

不予减缓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

从第301页起每页

 

说附

50

100

50

100

不予减缓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80

不予减缓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

 

200

50

 

200

50

不予减缓

复审费

300

300

 

 

60

120

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1000

不予减缓

无效宣告请求费

1500

1500

不予减缓

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求

200

 

不予减缓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强裁

300

 

不予减缓

延长费:

第一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300

2000

 

300

2000

不予减缓

中止程序请求费

600

600

不予减缓

登记印刷费

200

200

不予减缓

印花费

5

5

不予减缓

检索报告费

实检

2400

 

不予减缓

年费

 

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简称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登记费

2000

印花费

5

复审费

2000

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00

延长费

300

非自愿许可请求费

300

非自愿许可请求的裁决请求费

非裁

300

 

发明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人民币:元)

对 应 年 度

1-3

4-6

7-9

10-12

13-15

16-20

应缴年费

金额

年费标准值

900

1200

2000

4000

6000

8000

70%年费标准值

270

360

600

1200

1800

2400

85%年费标准值

135

180

300

600

900

1200

5%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45

60

100

200

300

4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945

1260

2100

4200

6300

84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315

 

420

 

700

 

1400

 

2100

 

28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180

 

240

 

400

 

800

 

1200

 

1600

10%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90

120

200

400

600

8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990

1320

2200

4400

6600

88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360

 

480

 

800

 

1600

 

2400

 

32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25

 

300

 

500

 

1000

 

1500

 

2000

15%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135

180

300

600

900

12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1035

1380

2300

4600

6900

92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405

 

540

 

900

 

1800

 

2700

 

36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70

 

360

 

600

 

1200

 

1800

 

2400

20%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180

240

400

800

1200

16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1080

1440

2400

4800

7200

96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450

 

600

 

1000

 

2000

 

3000

 

40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315

 

420

 

700

 

1400

 

2100

 

2800

25%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225

300

500

1000

1500

20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1125

1500

2500

5000

7500

100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495

 

660

 

1100

 

2200

 

3300

 

44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360

 

480

 

800

 

1600

 

2400

 

3200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人民币:元)

对 应 年 度

1-3

4-5

6-8

9-10

年费标准值

600

900

1200

2000

70%年费标准值

180

270

360

600

85%年费标准值

90

135

180

300

5%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30

45

60

1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630

945

1260

21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10

315

420

7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120

180

240

400

10%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60

90

120

2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660

990

1320

22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40

360

480

8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150

225

300

500

15%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90

135

180

3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690

1035

1380

23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70

405

540

9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180

270

360

600

20%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120

180

240

4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720

1080

1440

24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300

450

600

10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10

315

420

700

25%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额

150

225

300

500

年费标准值+滞纳金

750

1125

1500

2500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330

495

660

1100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240

360

480

800

以上表中数值按现行标准计算,如费用标准调整,以新标准为准。

200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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